約創建於西元一九四0年,建築空間格局左右對稱,樓梯分設於雙邊,一樓有舞台及觀眾席,舞台左右側配置檜木夾層工作空間,中間檜木屋架結構,二樓為觀眾席木構造夾層及放映室;外觀正立面山牆附設有氣窗及百頁木窗設計,山牆巴洛克洗石子線腳及增加藻飾紋路及線紋貼面磚具有新浪漫主義。因其產權為私有數人所共有,且結構安全性堪慮,目前較無法提供後續之再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