虎尾合同廳舍

虎尾合同廳舍

Description

係為日治時期消防單位觀測轄區失火位置與完成通報之緊急救災建築物,與建於昭和五年(西元一九三0年),建築形式與台南州一九三九年完成之消防隊有異曲同工之妙。建物四層樓高之瞭望塔式閣樓,曾是虎尾最高的建築地標。光復後作為虎尾消防隊,自遷建至行政中心後,目前消防隊仍有部份車輛及人員留駐於此。本建物已登錄為歷史建築,已於民國九十五年十二月完成修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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